4月30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提出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允许已拥有住房达到限购套数的居民家庭,到五环外新购一套住房。
自本通知印发次日起,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允许以下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或成年单身人士,在五环外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为进一步有序有效有力促进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和人口向城市副中心疏解,更好地实现职住平衡,北京市深化“一区一策”精准施策,自2月6日起调整优化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
3月27日起北京市不再执行“夫妻离异任何一方3年内不得在京购房”的规定政策。这也意味着,今后离婚后购房将不再受离婚年限限制。
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于今日发布2024年度拟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项目信息。
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于今日发布2024年度拟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项目信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房地产广告发布指引》。其中,负面清单包含8类不得发布广告的房地产项目和不得含有将“商业用房”宣传为“商品住宅”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未来,租客向租赁企业支付的租金将纳入监管,租房更安心。2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拟明确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
为落实《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相关规定,做好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租金监管工作,根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研究起草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起草了《关于规范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就上述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住建委和通州区政府2月6日发布,即日起,在京具备购房资格的四类家庭,可以在通州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新政策变化最大的就是在通州区落户和就业的家庭,只要是符合北京整体限购政策即可,取消了落户、社保或纳税需满3年的要求。
北京市通州区是北京城市副中心所在地,为抑制投资投机性炒房,自2015年8月起执行北京市级和通州区级“双限购”政策。此次调整,取消了在通州落户或纳税、社保满三年的限制,将有利于促进疏解单位、企业从业人员在城市副中心安居置业,实现职住平衡。
自2月6日起北京市调整优化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在该区落户或就业的家庭,如果需要购买通州区商品住房,符合全市的整体限购政策即可,不再受到“双限购”的制约。
据北京市住建委12月14日消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12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调整首套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统一降至3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40%。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全国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将北京地区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下调为30%;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城六区50%、非城六区40%。
12月14日,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调整首套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统一降至3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40%。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房产,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那么好多人不知道自己的房屋套数查询在哪里查询?小编手把手教你。
自9月25日起,对于不在我行主动批量调整范围的贷款,客户可向原贷款服务行贷后服务中心提交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申请。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在7日先后发布有关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和操作事项的公告。
9月7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相继发布公告,公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调整范围、调整规则、申请方式和时间等事项。
9月7日,工农中建四大国有行分别发布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细则。根据四大行细则,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房贷,银行将于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无需客户操作。“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当前执行的是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客户主动申请调整。